大家好!今天讓俊星環保來大家介紹下關于廚房管道反水物業法條規定(廚房管道反水物業有責任嗎)的問題,以下是小編對此問題的歸納整理,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文章目錄列表:
- 一樓廚房排水管反水是誰責任
- 廚房下水管道堵塞,屬不屬于小區物業管理管理范圍?有相關法律條例參考嗎?謝謝
- 主管道反水責任在誰負責
- 廚房下水道反水物業有賠償責任嗎
- 廚房反水物業有責任嗎
一樓廚房排水管反水是誰責任
1.這個分情況如果是因為你自己家的下水管路堵塞,反水后造成樓下損失,那么這個責任應當有你來承擔;如果是屬于那種從一樓開始,下水管道就已經堵塞,但是在你不知道的情況下,因為你家的下水管路反水造成樓下損失,那么這個損失應當由你、一樓和物業共同協商解決(這里有一個對你有利的條件是,如何證明從你家下水道口溢出的污水是你排入的?如果無法證明,那么你沒有責任,一樓可以追究從你開始到樓上所有住戶,但是不能單獨追究你個人),如果之前物業已經知道管道堵塞情況而沒有解決,那么責任由物業承擔。2.還有一種情況,如果你住的是就是二層樓,而且你的下水管道是與一樓單獨獨立的,那么盡管堵塞不是由于你故意造成的,但是責任仍舊由你承擔,無論你是否提前與物業溝通過維修事宜。
總結
1、正常情況下,共用水管道屬于公共設施,由物業公司進行維護保養。
2、但如果因個別業主違規使用下水道導致的,由此免除了物業公司的責任,應當由有過錯的業主承擔疏通維護責任。
維護公共利益角度出發,共有設施在業主使用過程中出現問題而無法查明造成問題的具體責任人時,在無免責事由的情況下,共有設施各業主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二條 業主對專有部分的權利和義務:業主對其建筑物專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第二百七十三條 業主對共有部分的權利和義務:業主對建筑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為由不履行義務。
業主轉讓建筑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其對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一并轉讓。
第二百七十四條 建筑區劃內道路、綠地等的權利歸屬:建筑區劃內的道路,屬于業主共有,但是屬于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區劃內的綠地,屬于業主共有,但是屬于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于個人的除外。建筑區劃內的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于業主共有。
廚房下水管道堵塞,屬不屬于小區物業管理管理范圍?有相關法律條例參考嗎?謝謝
廚房下水管道堵塞,屬于小區物業管理管理范圍。物業管理規定,物業管理企業要面向所有住用人提供的最基本的管理和服務,其中包含房屋設備、設施的管理。
物業公司作為小區公共區域的管理者,對小區的公共設施和公共設備具有定期維修維護的義務,應當保證共用設備的順利運行,物業公司具有對該主水管道進行定期檢查疏通的義務。
擴展資料: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一)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
(二)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并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四)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
(五)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并享有被選舉權;
(六)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七)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八)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九)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物業管理
百度百科-物業管理條例
主管道反水責任在誰負責
法律分析:1、《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如果戶主家下水道反水是由于樓外窨井下水管的主管道堵塞,因其屬于小區公共設施,物業就必須按照合同約定進行維護和管理,業主有權利向物業追責。
3、如果確實是樓下其他用戶擅自改裝自家下水管道,導致下水管道經常出現反沖現象,那樓下業主應對此負主要責任。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三十五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廚房下水道反水物業有賠償責任嗎
如果廚房下水道出現反水的情況,需要找出具體的原因。那廚房下水道反水物業有賠償責任嗎?PChouse帶大家一起了解下吧。
首先,廚房下水道反水物業有賠償責任,其次,作為小區業主的話,可以聯系樓上樓下的業主,一起承擔下水道疏通的費用。
住宅樓的下水管道一般分為主管道和支管道,主管道是貫穿整個樓棟,是所有業主排放的廢水都要流經的排水管道,為業主共有共用部分,屬于物業管理范圍內;下水支管道是連接下水主管道與房屋內排水口的排水管道,為業主專有專用部分,不在物業管理范圍內。該案中,經過現場勘查確認堵塞點位于共有部位的下水主管道,故屬于物業管理范圍內。依據張先生與物業公司簽署的《物業管理服務協議》,物業公司對下水主管道負有日常維修、養護管理、并保持相關管道暢通的義務。
廚房反水物業有責任嗎
法律分析:首先,廚房下水道反水這個是不歸物業修理的,物業也沒有賠償的責任,
其次,你作為小區業主的話,可以聯系樓上樓下的業主,一起承擔下水道疏通的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三條 物業服務人應當定期將服務的事項、負責人員、質量要求、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履行情況,以及維修資金使用情況、業主共有部分的經營與收益情況等以合理方式向業主公開并向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報告。
以上就是俊星環保對于廚房管道反水物業法條規定(廚房管道反水物業有責任嗎)問題和相關問題的解答了,廚房管道反水物業法條規定(廚房管道反水物業有責任嗎)的問題希望對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