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讓俊星環保來大家介紹下關于4樓下水反水是幾樓堵了的問題,以下是小編對此問題的歸納整理,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文章目錄列表:
- 我家在四樓廚房往出反水,和五六樓有關系嗎
- 四樓下水道反水是幾樓的責任
- 我家是四樓,別人家的廚房用水往我家反水,請問是誰家堵了
我家在四樓廚房往出反水,和五六樓有關系嗎
四樓廚房出現反水,需要看是橫管堵造成的,還是豎管堵造成的,如果是四樓到三樓之間的豎管堵住了,當然與五、六樓有關系的,因為它們的廚房下水也會到4樓下水管的,而且是否是他們扔的污物,造成下水管堵塞的。追問三樓他倆的管道改了,不和我們走一個管道了。
追答三層改管道,是否對原管道處理合理,肯定是你家向下管道堵了,不然不會在你家返水的。
追問如果一樓二樓不反水,那就是我家和三樓之間堵了吧,這個問題應該怎么解決
四樓下水道反水是幾樓的責任
法律分析:這個分情況如果是因為你自己家的下水管路堵塞,反水后造成樓下損失,那么這個責任應當有你來承擔;如果是屬于那種從一樓開始,下水管道就已經堵塞,但是在你不知道的情況下,因為你家的下水管路反水造成樓下損失,那么這個損失應當由你、一樓和物業共同協商解決(這里有一個對你有利的條件是,如何證明從你家下水道口溢出的污水是你排入的?如果無法證明,那么你沒有責任,一樓可以追究從你開始到樓上所有住戶,但是不能單獨追究你個人),如果之前物業已經知道管道堵塞情況而沒有解決,那么責任由物業承擔。 2.還有一種情況,如果你住的是就是二層樓,而且你的下水管道是與一樓單獨獨立的,那么盡管堵塞不是由于你故意造成的,但是責任仍舊由你承擔,無論你是否提前與物業溝通過維修事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 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我家是四樓,別人家的廚房用水往我家反水,請問是誰家堵了
你家住在四樓,樓上用水你家下水地漏或馬桶反水,那肯定是四樓到三樓之間的下水道堵塞了以上就是俊星環保對于4樓下水反水是幾樓堵了問題和相關問題的解答了,4樓下水反水是幾樓堵了的問題希望對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