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讓俊星環保來大家介紹下關于小區排水管堵塞誰負責的問題,以下是小編對此問題的歸納整理,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文章目錄列表:
- 小區污水管道堵塞誰來處理
- 下水道疏通物業是否負責?
- 小區二樓下水道堵了由誰來負責
- 小區下水管堵了誰負責維修?
- 小區空調排水管堵塞由誰負責
小區污水管道堵塞誰來處理
法律分析:二人以上分別實施侵權行為造成同一損害,能夠確定責任大小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共同使用排水管道的業主負有共同管理、共同維護、共同注意的義務。水管道中的非正常污物是造成管道堵塞的主要原因,現有證據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樓上業主的住房位置和居住情況各不相同,可能造成下水道堵塞的可能性大小也不同。因此,責任大小不一樣,依法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造成污水溢出的原因系該單元下水管道堵塞,室內下水管道由業主裝修時封閉,物業公司難以進入業主室內進行日常查看和維修,該公司不存在丟棄建筑和生活垃圾的致害可能,趙先生的室內財產損害發生后,物業公司及時雇請專業人員疏通管道,并派人對污染的室內進行清潔消毒處理,履行了物業服務的相關義務,不承擔賠償責任。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八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組成業主大會。
業主大會應當代表和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合法權益。
第九條 一個物業管理區域成立一個業主大會。
物業管理區域的劃分應當考慮物業的共用設施設備、建筑物規模、社區建設等因素。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十條 同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應當在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下成立業主大會,并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但是,只有一個業主的,或者業主人數較少且經全體業主一致同意,決定不成立業主大會的,由業主共同履行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職責。
第十一條 下列事項由業主共同決定:
(一)制定和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
(三)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成員;
(四)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
(五)籌集和使用專項維修資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
(七)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其他重大事項。
下水道疏通物業是否負責?
看具體情況。1、小區公共排水管道堵塞,物業要負責維修疏通的。因為小區公共排水管道是屬于公共設施,可申請維修基金維修。
2、如果是用戶自家馬桶或水池排水管堵塞,不屬于物業公司管,需要業主自已找人維修,并且支付維修費用。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因個別業主違規使用下水道導致的,由此免除了物業公司的責任,應當由有過錯的業主承擔疏通維護責任。
維護公共利益角度出發,共有設施在業主使用過程中出現問題而無法查明造成問題的具體責任人時,在無免責事由的情況下,共有設施各業主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二條
物業服務人應當按照約定和物業的使用性質,妥善維修、養護、清潔、綠化和經營管理物業服務區域內的業主共有部分,維護物業服務區域內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護業主的人身、財產安全。
對物業服務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消防等法律法規的行為,物業服務人應當及時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協助處理。
小區二樓下水道堵了由誰來負責
居民樓下水道堵塞誰負責根據情況而定。假如是小區公用下水道堵塞,需要物業來維修,如果是自家下水道出現堵漏,則需業主自行負責,因為公用下水道是公共設施的一種,要是出現了堵塞的問題,通常物業會過來疏通。但若小區下水道是人為損壞的,則讓責任人負擔,要是沒有責任人,物業通常會通過公共維修基金來處理。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費用分攤、收益分配等事項,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業主專有部分面積所占比例確定。
一般而言,下水管道作為一個單元住戶或整個小區共有共用,其維護維修義務由共有共用的業主或物管承擔,有物管、涉及全體利益的可動用維修基金。如果是共用住戶中由于某一住戶原因引起下水管道被堵,那么該住戶有維修或疏通的義務。
如果說下水道管線設計不合理造成沉積物堵塞的問題,應該由房產開發部門負責,如果設計沒有問題并且通過工程驗收,而是居民使用不當,責由居民負責修理。
公共下水管道堵塞后責任如何界定?
一、是因物業公司未盡到維護保障責任和義務,導致公共下水管道堵塞,則由物業公司承擔相應損失的賠付責任。此種情形,堵塞物一般為油污、紙巾等。
二、是因生活垃圾導致公共下水管道堵塞,那得由亂扔者承擔,若找不到亂扔者,則由受損樓層以上的業主共同承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一條 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屬于業主共有。經業主共同決定,可以用于電梯、屋頂、外墻、無障礙設施等共有部分的維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情況應當定期公布。
緊急情況下需要維修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可以依法申請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
第二百八十二條 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業主的共有部分產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屬于業主共有。
第二百八十三條 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費用分攤、收益分配等事項,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業主專有部分面積所占比例確定。
小區下水管堵了誰負責維修?
1、下水管主管(也就是公共下水管)堵,物業負責,分戶管堵了業主自己負責;2、公共下水管屬于公共設施,出現堵塞,由物業負責疏通;
3、如果損壞則由責任人負責維修,沒有責任人的,由物業公司用公共維修金維修。
4、《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辦公費用;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小區空調排水管堵塞由誰負責
法律分析:下水道的共有者一同負責。業主對建筑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業主對其建筑物專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業主對建筑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五條 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據業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編有關物業服務合同的規定管理建筑區劃內的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接受業主的監督,并及時答復業主對物業服務情況提出的詢問。
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應當執行政府依法實施的應急處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積極配合開展相關工作。
第二百八十六條 業主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相關行為應當符合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的要求。對于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執行政府依法實施的應急處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業主應當依法予以配合。
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對任意棄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違反規定飼養動物、違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業費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請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業主或者其他行為人拒不履行相關義務的,有關當事人可以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或者投訴,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以上就是俊星環保對于小區排水管堵塞誰負責問題和相關問題的解答了,小區排水管堵塞誰負責的問題希望對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