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讓俊星環保來大家介紹下關于廢水溝下水道證辦理(下水道廢水能用來澆地嗎)的問題,以下是小編對此問題的歸納整理,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文章目錄列表:
- 城市下水道問題應由哪個部門管理?
- 臨時排水許可證(施工)由j建設單位還是施工單位負責申請辦理
- 餐飲排水證怎么辦理需要什么證件。下圖紅圈什么意思!!!
- 污水排放證在哪個部門辦理
- 排水證如何辦理
城市下水道問題應由哪個部門管理?
根據《城市排水許可管理辦法》第五條:
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城市排水許可的監督管理。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排水許可的監督管理。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負責城市排水管理的部門(以下簡稱排水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排水許可證書的頒發和管理。
擴展資料:
《城市排水許可管理辦法》第十四條
排水戶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未取得城市排水許可證書,向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排放污水;
(二)超過城市排水許可證書有效期限向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排放污水;
(三)違反城市排水許可證書規定的內容,向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排放污水;
(四)向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排放劇毒物質、易燃易爆物質和有害氣體等;
(五)堵塞城市排水管網或者向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內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漿等易堵塞物;
(六)擅自占壓、拆卸、移動和穿鑿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
(七)擅自向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加壓排放污水;
(八)其他損害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正常運行的行為。
第二十七條
排水管理部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不符合本規定條件的申請人準予排水許可的;
(二)對符合本規定條件的申請人不予核發排水許可證書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內作出準予許可決定的;
(三)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不予受理的;
(四)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或者其他好處的;
(五)不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或者監督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
臨時排水許可證(施工)由j建設單位還是施工單位負責申請辦理
排水許可證是由施工方辦理的,因為是施工方在施工時需要排放污水的,應當持有關材料向所在地排水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城市排水許可證書。
根據《城市排水許可管理辦法》第七條排水戶需要向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排放污水的,應當持有關材料向所在地排水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城市排水許可證書。排水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日內作出決定。
本辦法實施前已向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排放污水的排水戶,應當按照前款規定申請辦理城市排水許可證書。對符合許可條件的,予以核發城市排水許可證書;對不符合許可條件的,由排水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符合條件后,予以核發城市排水許可證書。
申請辦理城市排水許可證書,應當如實提交下列材料:
(一)城市排水許可申請表。
(二)有關專用檢測井、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徑的圖紙及說明材料。
(三)按規定建設污水處理設施的有關材料。
(四)排水許可申請受理之日前一個月內由具有計量認證資格的排水監測機構出具的排水水質、水量檢測報告。
(五)排放污水易對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正常運行造成危害的重點排污工業企業,應當提供已在排放口安裝能夠對水量、pH、CODcr(或TOC)進行檢測的在線檢測裝置的有關材料;其他重點排污工業企業和重點排水戶,應當提供具備檢測水量、pH、CODcr、SS和氨氮能力及檢測制度的材料。
以上內容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建部——城市排水許可管理辦法
餐飲排水證怎么辦理需要什么證件。下圖紅圈什么意思!!!
根據《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管理辦法》
第七條 申請領取排水許可證,應當如實提交下列材料:
(一)排水許可申請表;
(二)排水戶內部排水管網、專用檢測井、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徑的圖紙及說明等材料;
(三)按規定建設污水預處理設施的有關材料;
(四)排水隱蔽工程竣工報告;
(五)排水許可申請受理之日前一個月內由具有計量認證資質的水質檢測機構出具的排水水質、水量檢測報告;擬排放污水的排水戶提交水質、水量預測報告;
(六)列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排水戶應當提供已安裝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有關材料;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八條 符合以下條件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核發排水許可證:
(一)污水排放口的設置符合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的要求;
(二)排放污水的水質符合國家或者地方的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等有關標準;
(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設相應的預處理設施;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排放口設置便于采樣和水量計量的專用檢測井和計量設備;列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排水戶已安裝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施工作業需排水的,建設單位應當已修建預處理設施,且排水符合本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的標準。
擴展資料
根據《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 排水戶應當按照排水許可證確定的排水類別、總量、時限、排放口位置和數量、排放的污染物項目和濃度等要求排放污水。
第十三條 排水戶不得有下列危及城鎮排水設施安全的行為:
(一)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傾倒劇毒、易燃易爆物質、腐蝕性廢液和廢渣、有害氣體和烹飪油煙等;
(二)堵塞城鎮排水設施或者向城鎮排水設施內排放、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漿、油脂、污泥等易堵塞物;
(三)擅自拆卸、移動和穿鑿城鎮排水設施;
(四)擅自向城鎮排水設施加壓排放污水。
第十四條 排水戶因發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發事件,排放的污水可能危及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運行的,應當立即停止排放,采取措施消除危害,并按規定及時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等有關部門報告。
污水排放證在哪個部門辦理
污水排放證在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辦理。環保局是政府職能部門,最高機關系國家環保部,隸屬于國務院管理,總稱為國家環境保護部。主要負責:擬定國家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定行政規章;指導和協調解決各地方、各部門以及跨地區、跨流域的重大環境問題;負責環境監測、統計、信息工作;制定環境監測制度和規范等等。
污水排放證是指排污單位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后,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經審查發放的允許排污單位排放一定數量污染物的憑證。排污許可證屬于環境保護許可證中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且被廣泛使用。辦理污水排放證的要求有以下幾點:
(1)污水排放口的設置符合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的要求;
(2)排放污水的水質符合國家或者地方的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等有關標準;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設相應的預處理設施;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排放口設置便于采樣和水量計量的專用檢測井和計量設備;列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排水戶已安裝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第四十四條 國家實行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由國務院下達,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分解落實。企業事業單位在執行國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同時,應當遵守分解落實到本單位的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
對超過國家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或者未完成國家確定的環境質量目標的地區,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暫停審批其新增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第四十五條 國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排污許可管理制度。
實行排污許可管理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按照排污許可證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許可證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排水證如何辦理
申請人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指定的排水許可證辦理窗口(或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委托專門機構的排水許可證辦理窗口)遞交申請材料;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對符合條件的予以核發城市排水許可證書;對不符合條件的,責令限期整改,待符合條件再核發城市排水許可證書。辦理排水許可證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一)污水排放口的設置符合城市排水規劃的要求;
(二)排放的污水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準》(CJ)等有關標準和規定,其中,經由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后不進入污水處理廠、直接排入水體的污水,還應當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或者有關行業標準;
(三)已按規定建設相應的污水處理設施;
(四)已在排放口設置專用檢測井;
(五)排放污水易對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正常運行造成危害的重點排污工業企業,已在排放口安裝能夠對水量、pH、CODcr(或TOC)進行檢測的在線檢測裝置;其他重點排污工業企業和重點排水戶,具備對水量、pH、CODcr、SS和氨氮等進行檢測的能力和相應的水量、水質檢測制度;
(六)對各類施工作業臨時排水中有沉淀物,足以造成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堵塞或者損壞的,排水戶已修建預沉設施,且排放污水符合本條第二項規定的標準。
法律依據:
《城市排水許可管理辦法》 第三條 排水戶向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排放污水,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申請領取城市排水許可證書。未取得城市排水許可證書,排水戶不得向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排放污水。
以上就是俊星環保對于廢水溝下水道證辦理(下水道廢水能用來澆地嗎)問題和相關問題的解答了,廢水溝下水道證辦理(下水道廢水能用來澆地嗎)的問題希望對你有用!